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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王正达律师受邀前往昆明中药厂,为该厂员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专题学习讲座。本次讲座旨在通过深入解读司法解释,提升企业员工对预付式消费法律风险的认知水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及经营合规管理能力。

讲座伊始,王正达律师指出,《解释》的出台旨在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随后,讲座围绕《解释》的核心制度展开具体分析,主要涵盖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涵盖营业执照出借人、商业特许经营特许人、商场场地出租者以及未及时清算的清算义务人;二是规制格式条款,确立七类无效格式条款规则,保障未成年人缔约效力及预付卡转让权,并引入七日无理由退款制度;三是完善退款与赔偿机制,设定差异化退款计算标准,明确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的认定要件及惩罚性赔偿责任。在维权与证据收集实务指引方面,王正达律师提示,消费者在维权时应重点收集预付式消费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经营者宣传承诺记录以及消费记录与账户余额查询记录。针对举证难题,讲座强调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若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由其控制的合同文本、消费记录等关键证据,法院可依法作出对经营者不利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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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过程中,王正达律师深入浅出地剖析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与实务操作要点。在互动环节,参训人员就实务中遇到的具体合规问题与讲师进行了深入交流,讲师结合《解释》条文提供了针对性的合规建议。讲座结束后,部分员工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继续向王正达律师请教,通过面对面交流,为员工生活中预付式消费的行为提供了重要参考和维权思路。

此次授课并非“一次性”活动,以党建共建为纽带,我所党支部与顾问单位党组织达成了常态化合作意向,律师的每一次专业服务,都是法治精神的传播;党员律师的每一次走进顾问单位,都应当是党建引领下的责任担当。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1992年,是伴随着中国律师制度改革浪潮较早成立的律所党组织之一。自成立以来,支部始终坚持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发展,将党的领导贯穿律所治理全过程。全体党员律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自身准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终身追求,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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