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在昆明市官渡区小哨街道中对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邀请下,一场以法治阳光呵护童年成长的公益活动在官渡区中对龙中心小学温情开展。本次活动由昆明市律师协会巾帼宣讲团、昆明市律师行业团工委、昆明市律师协会公益和关爱专门委员会与昆明市西山区予益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发起,由昆明市律师协会巾帼宣讲团成员周熙月律师走进校园,为在校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守护蔚蓝”儿童权益保护课程。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党支部书记王正达律师陪同周熙月律师前往并对教学进行辅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未来与民族希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深刻认识到,律师行业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普法宣传、权益保障方面负有天然的职业责任与社会义务。党支部将参与此类公益普法活动视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环节,致力于通过专业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倡导的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具体实践。

本次“守护蔚蓝”课堂直面当前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特别是防范性侵害这一紧迫议题。课堂上,周熙月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女性法律人特有的亲和力,通过互动游戏、情景模拟等寓教于乐的方式,紧紧围绕“爱护我们的身体”主题展开教学。她引导孩子们正确认识身体部位,树立身体权利意识,其核心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自然人身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的基本精神深度契合。在关键环节,课程着重教育孩子们学会分辨与防范侵害,勇敢对任何令人不适的触碰说“不”,并清晰告知遭遇侵害后的正确应对途径。这一整套科学、系统的教育内容,精准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学校应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应当开展适合未成年人年龄的性教育、提高其防范侵害能力并履行强制报告与保护职责的法律规定。

王正达律师作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参与现场支持与保障工作,更以其实际行动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并非公益活动的旁观者,而是努力积极成为组织者与践行者。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始终将公益法律服务作为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的重要方向,这不仅是响应《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行业要求,更是党支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律师党员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必然路径。

此次中对龙中心小学之行,是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公益旅程中的一个生动剪影。我们坚信,每一次法治宣讲都是播撒一颗种子,每一次权益启蒙都是筑牢一道防线。未来,党支部将继续坚守初心,凝聚更多党员律师及全所同仁的力量,持续探索并开展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的公益普法与法律援助活动,积极投身于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纯净蓝天、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与法治中国贡献坚实的基层党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