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CASES
周某在代驾公司工作受伤被认定工伤,因公司未缴工伤保险费,其获赔判决未执行。周某申请基金先行支付遭拒后起诉。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未参保或未缴费情形下,基金应先行支付,判决撤销拒付答复并令核算支付 。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
2018 年云南一高速事故致 3 死,昭通市相关部门认定云南 XX 公司有间接责任,市安监局对其处罚。公司起诉,法院认为其非事故直接责任主体,安监局处罚法律适用不当,撤销处罚及复议决定。
拆迁安置补偿中预期利益是合同订立时能够预见到的利益,即便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逾期交房实际损失(租金)超过合同订立时能够预见到的利益(双倍过渡费)
赵 XX 等四人合法房产被县城管以 “违建” 强拆,房屋开裂。法院认定强拆程序违法,判决赔偿 3.5-5 层损失 34.4 万元及 1-3.5 层开裂损失 8.1 万元。律师通过举证房屋合法性、程序瑕疵及因果关系,维护当事人权益。案件警示行政机关需依法执法,彰显司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为类似纠纷提供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