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IC CASES
写给那些为公司担保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实控人:困境企业庭外重组是你自救的机会。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了第四次修改。在出资方式上,将实缴登记制修改为认缴登记制。
疫情下不少经营者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免责。案例显示,疫情属不可抗力,但以此在疫情防控措施减少、复产复工时解除合同并免责难获法院支持。若持续影响致履约困难,可提前解除,但仍需担责 。
罚金作为附加刑,在经济犯罪中常现 “天价” 罚金。关于量刑情节能否适用于罚金存争议,作者认为应适用,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等为例,从多方面阐述理由,贵州一案例二审依此改判 。
医疗纠纷中,医保报销部分的赔偿存争议,有不扣除、扣除、参与三种处理观点。作者倾向参与模式,从法律依据、社会效益、公平性原则分析其合理性,北京一案例依此判决,不支持医保已报销的医疗费 。
公司常面临员工越权签约风险。依《民法典》,员工执行任务越权签约,若对方为善意第三人,公司需担责。“本人可归责性” 标准可调和公司责任,典型案例中法院依此判定公司无责,公司应做好风险防范 。
中小微企业常因交易地位劣势,面临款项支付难题。《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 年颁布,明确适用主体、付款期限、逾期利息等,设维权渠道,旨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其权益 。